碰的一聲之後~~~莫急莫慌莫害怕

2013121816:46

碰的一聲之後~~~莫急莫慌莫害怕

車禍,誰都不想發生~

但,我門往往在那當下,亂了陣腳,怒氣湧上心頭.....

第一時間-打"110"

@@ 轉送給開車的朋友們      ~網路轉貼

兩車相撞-01兩車相撞-02  
碰的一聲之後,你怎麼辦? 

前30秒: 

一、 切忌與對方爭吵,無益於事。 

二、 你只有不到30秒的時間,請立即思考:方向燈打了沒?大燈開了沒?如果還沒,請火速打開!

      相反的,對方的呢?有沒有什麼漏洞,趕快抓住。切記,你只有不到30秒的時間,因為在這段

      時間內,絕大多數人的記憶都會是空白的,包含圍觀的群衆。 

三、 不過,現在大部份的車友都有裝行車記錄器, 

保持現場: 

一、 在警察來之前,最好不要移動現場,雖然有可能吃上妨礙交通的罰單,但為了後續的處理,

      仍建議最好不要移動雙方車輛。 

二、 如果事故輕微,雙方看似無傷,車輛亦無大礙,且雙方都說沒事,不用叫警察,也請你不要

       比對方先離開現場,因為要是對方突然反悔,你走之後他報警,那你就是肇事逃逸,如果真

       的遇到了,必定讓你百口莫辯,除非你能舉證(人證或物證),證明對方說沒事,而且也不

       用叫警察。 

照像: 

一、 第一要照的是你週遭的人和車(車號), 

二、 照車禍現場及車損狀況(雙方的)。 

筆錄(問話,這是重點): 

一、不要說謊(我只強調不要說謊):警察大人說「喔,看這個現場撞成這樣…,先生,你騎得

      很快喔,你騎多少?」你怎麼回答?「沒有,我只有騎四十」(有沒有說謊,被戳破怎麼辦

      ),「對不起,我騎大概有六、七十」(自己都承認超速了,往後的一切請坦然接受吧)。

      參考回答「抱歉,我不清楚,我一般都是依著速限這樣騎,眼睛看路況都來不及了,我不會

      低頭去看時速表耶!」(煞車痕留給警察去驗,驗出你超速,你就承認,驗不出來,當然就

     不算啦)。 

二、字字斟酌:筆錄是正式文書,你簽了字就一切算數了,千萬不要差不多。「推」撞和「追」

     撞,「及」還是「或」,一字之差,影響很大。 

三、不知道就說不知道,千萬別好像、好像、好像,「也許、大概、差不多;恐怕、未必、不見

     得」,如果筆錄漏寫了「好像」兩個字,那麼你的陳述就變成「據實」了。 

祝各位朋友行車安全、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