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師信任瓦解後的無情與無奈

2013111816:31

親師信任瓦解後的無情與無奈

親師的FU是建立在法的互信上

師生的FU是相處在情與緣的互動上

一旦互信瓦解,親師無緣為孩子

如若互動不良,師生無心相聚首

親師是要在孩子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(不是意氣之爭)

教育是要在情感的教導中瞭解孩子的狀況(不是為了教書)

 

一只書包,也會變成一顆炸彈!台北市螢橋國中教師雷作富昨晚看完判決書後說,查學生書包,都是為學生好,卻因此成為第一個因搜書包而挨告的老師,令人無奈。(記者劉志原攝)

 

法院判決:老師有權搜書包

學生與家長 求償百萬敗訴

〔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螢橋國中教師

雷作富,升旗時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,遭陳姓女

學生及陳父以侵犯隱私權為由求償一百萬元,台

北地院審理認為,老師為維護校園秩序與學生安

全搜書包,屬行使教師「生活指導權」裁量範圍

,符合比例原則,若真侵害學生權利,也可「阻

卻違法」,判老師不必賠償。

雷作富也是國內首例因搜書包而挨告的老師,他

昨天受訪時說「都是為學生好」,對於被告感到

無奈與遺憾,其餘不便多回應。

判決理由:屬於生活指導權

法官指出,學校並非單純傳遞知識,還有健全學生人格發展的任務,而老師除

授課外,還有「授業自由」、「教育評價」及「生活指導權」,合理的搜書包

,屬於生活指導權範疇。

陳父則說,不願因這件案子影響自己及別人的孩子,一切由司法最後裁量,且

他已遭雷某控告誹謗,不便再回應。

陳母表示,她一直教育小孩子要尊重別人,但女兒卻未獲老師尊重,她認為老

師不能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就搜書包,目前女兒已轉學,令她心疼。

判決書指出,雷作富為螢橋國中某班導師,陳女九十五年就讀該班時,雷帶著五

名學生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,當時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,但陳女書包被查出手機。

陳女及陳父主張,雷某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即搜書包,侵害隱私權。

雷作富主張,當時是配合執行台北市教育局「春暉專案」,了解有無違禁品進入

學校,且目前幫派及毒品入侵校園層出不窮,他針對學生安全相關事項進行預防

性檢查,

出於公益目的,屬於合理管教範圍,且陳女未因帶手機遭任何責罰,並未侵害學

生權益。

可阻卻違法 侵權也不必賠

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老師為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,只要不逾越正當的權利範圍,

所採用的方法縱使侵害學生隱私權,也有「阻卻違法」性,雷作富為配合專案,

以搜查書包方式檢查,屬於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的合理裁量範圍,若因此侵權,

因為阻卻違法,所以免責。

法官認為,隱私權的保障並非漫無邊際,而雷某僅是查看書包內物品,並未查閱

學生日記、手機內容的隱私,加上陳氏父女無法主張何項隱私被侵害,判決雷不

必賠償。

雷作富表示,他都是為學生好,至於會控告陳父誹謗,是因陳父在網路上散布不

實的訊息,誣指他體罰學生受傷,他要求澄清,對方不理會,遂採取法律途徑自

保。